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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哈药:中建投不表态 股改仍难破题
www.cnfol.com 2008年02月28日 12:41 沈玮   21世纪经济报道 
  虽然遭到流通股股东的大量反对之声,S哈药(600664.SH)仍坚持相当于10送0.05的股改对价方案不变。 

  27日,S哈药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东沟通与协商结果,维持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变。同时,停牌已经超过2个月的公司股票将于2月28日复牌。复牌当日走势引人关注。 

  知情人士透露,与流通股股东沟通的结果并不乐观,但S哈药和保荐方仍在为股改通过做最后努力。 

  中建投或不参与投票 

  南方证券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之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成为S哈药第二大股东,也是流通股第一大股东。由于持股数占到S哈药流通股的22%以上,中建投对于股改方案的同意与否,成为决定S哈药股改是否能够通过的关键性作用。 

  此前,有市场传闻称,中建投可能将不参与投票。而按照股改相关规定,参与投票的流通股股东三分之二票数通过,股改即获得通过。中建投如果放弃投票,等于既不赞成也不反对,相当于票数作废,将由其他小股东的投票决定。 

  27日,记者联系了中建投相关负责人。该人士表示,公司新近获得S哈药股票应该有投票权,但至于公司是否参加投票,以及对于股改方案的赞成与否,“公司方面正在研究相关方案,现在还没有任何明确的态度,无法做出回应。” 

  中建投成为S哈药第二大股东,正是南方证券破产分配方案结果所赐。 

  2007年11月,南方证券举行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南方证券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同年12月10日,深圳市中院以相关民事裁定书确认了上述分配方案。 

  2008年2月18日,南方证券破产清算组公布S哈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S哈药无限制流通股7.3亿股,占S哈药总股本的59%,由第二次债权人大会通过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文件的裁定批准,南方证券破产清算组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S哈药股票过户到南方证券债权人(或者代持人)和取回权人名下。 

  其中,中建投以破产清算划转方式共取得S哈药股票近1.79亿股(其中代持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17804.7854万股),占S哈药总股本的14.4%,成为S哈药的第二大股东,并跃升为第一大流通股股东。另外,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农行上海分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扬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上海五角场农村信用合作社等5家公司也分得不同数额的S哈药股票,并分列S哈药前十大股东之列。 

  事实上,南方证券尚持有S哈药1.64亿股无限制流通股(占S哈药总股本的13%)。在S哈药8.1亿左右的总流通股本里,也是仅次于中建投的第二大流通股股东。据悉,这部分股权将在3月份再次进行分配。 

  而S哈药的股改方案也将在3月12日的股东大会上予以表决。 

  “现在一切都不好说,不管赞成还是反对,还是等股东大会吧,到时候一切都明确。”27日,一位S哈药新近股东方表示。 

  复牌走势引关注 

  28日,已经停牌超过2个月的S哈药将复牌,当天的走势引人关注。 

  S哈药一位投资者对记者表示,股改方案令流通股股东十分失望,希望复牌后S哈药走势强劲,可以弥补一些损失。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S哈药的股改采用的是豁免债务支付对价。根据方案,哈尔滨市政府同意以豁免公司对哈尔滨市财政局技改项目借款等合计1.3亿元债务的方式代哈药集团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使哈药集团持有公司的股票在A股市场上获得流通权。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0.05股。 

  “这是由于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哈药集团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低,股改对价的送出能力小。”哈药方面解释称。 

  对于这份股改方案,中信建投证券报告书指出,大股东不愿支付股票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哈药集团只持有公司34.76%的股权,并没有对公司实现绝对控股,因此在股改方案中不愿意支付股票对价,而采取了豁免债务的股改方案。 

  假如该方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公司2008年的EPS将会增厚0.09元/股,由于这部分收益属于一次性受益,因此公司2009年的收益将不会受到影响。预测公司2007-2009年的每股业绩分别是0.35元、0.47元和0.42元,对应于与2008年的市盈率为35.4倍,考虑到业绩中含有债务豁免的一次性收益,目前公司的股价已经比较合理。 

  上述分析报告还指出,该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较低,而且方案还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哈药集团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即获得A 股市场流通权,在股东大会上通过面临较大的压力。 

  假如该方案不能获得股东大会的投票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应会提高股改对价方案,提高公司的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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